供稿人:供稿部门:技教处 点击次数:259 发布时间:2025-08-21
机教中函〔2025〕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25年12月共同举办国家一类职业技能大赛: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充分发挥地方资源和产业优势,打造符合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培养与选拔的大赛平台,保证大赛高质量实施,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大赛承办及协办单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请承办单位应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设区市人民政府、总工会、机械行业组织;申请协办单位应为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会系统、行业协会相关单位,装备制造相关领域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等。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可联合申报,排名第一的是牵头申报单位。
二、申办条件
(一)申办单位有承办或协办大赛的切实需求和意愿。
(二)申办单位所在地政府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能够为大赛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并合理承担大赛组织运行费用。
(三)申办单位须具备行业或省级以上(含)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具备大赛举办所需必要条件,能够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四)申办单位所在地应具备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优势。智能制造产业相关领域试点示范等项目所在地可优先考虑。
(五)申办单位对智能制造产业,以及机械行业人才培养要有专项规划和政策扶持,能够深入开展产科教融合,具有竞赛成果转化推广的空间,社会信誉良好。
(六)申办单位愿意为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推广、大赛资源成果转化和紧缺人才培养作贡献。
(七)申办单位所在地交通便利,便于选手参赛。
(八)申办单位为企业的,应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九)申办单位应与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直接对接承办相关事宜,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大赛相关工作。
三、申报与遴选
(一)各申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下同)。
(二)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初审,遴选出入围单位后,选派专家实地考察承办地办赛条件。
(三)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汇总考察情况,组织评议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大赛组委会审批。
(四)根据大赛组委会批准意见,最终确定大赛承办和协办单位,并函告申办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大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的原则。申办单位可以选择承办或协办整个赛事,也可选择承办或协办1个或多个赛项。同一省份(区、市)多单位可联合申办赛事。
(二)对申办成功的相关单位,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将商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发挥行业技术和资源整合优势,积极为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
(三)请各申办单位按照大赛设置的赛项(附件1),提交申办报告、申请表(附件2)和决赛承办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3),并将相关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和盖章后的PDF电子版,于2025年8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嘉雯、曹怀明
联系电话:010-63519817、15911171982(张)、13520922063(曹)
联系邮箱:jinengjingsai4895@126.com
网 址:www.cmedc.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903室(邮编:100055)
附件:1.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赛项设置
2.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承办及协办单位申请表
3.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六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承办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