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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合作共建单位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42 发布时间:2025-10-22

机教中函〔2025〕56号

有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机械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优化配置,深化机械行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速前沿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职业院校提升关键办学能力与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水平,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经研究,决定会同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开展“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建设专项行动,特面向全国职业院校征集合作共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教育强国战略部署,紧扣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建设对科技成果转化与高质量技能人才的核心需求。以破解创新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难题为关键突破口,聚焦机械行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与强化高水平人才供给支撑的核心需求,汇集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简介见附件1)的顶尖科研力量与职业院校特色产教资源,构建多元协同的创新机制。

预期通过三年时间,助力院校和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联合建成一批集技术研发、中试验证、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功能于一体,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中试基地,促进产学研用融通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产教融合创新模式与典型案例,构建起服务区域、辐射全国、支撑重点领域发展的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服务网络与良性发展生态,全面提升机械行业产教融合的整体效能与贡献力。

二、共建的主要内容

中试基地共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应用技术研发。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专家团队已完成实验室阶段验证且具备产业化落地前景优势的项目,以合作院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真实需求为导向,共同开展应用技术协同创新。

(二)科研成果中试。合作共建覆盖“测试-优化-验证-熟化”全流程的产业化中试与验证平台,提供工艺创新、样品试制、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三)技术应用推广与服务。将经中试验证及熟化后的应用型科研成果,在区域产业应用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与员工培训。

中试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框架版)详见附件2。工作开展过程中,将结合院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共同打造定制化方案,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体系。

三、征集范围与基本条件要求

(一)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已开设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技术等相关专业的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及应用型本科院校,优先支持国家级“双高校”及各省级“双高校”。

(二)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院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学校应具备一定的校企合作成果积累和科研服务基础,能够主动对接需求、共享资源。

2.学校整体办学实力较强,注重产业发展研究和新技术应用,拥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实力,与区域内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产业需求导向。

3.能根据基地建设需要组建相应的专业工作团队,院校或相关专业工作团队近3年内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具有一定规模的横向技术服务项目,具备一定的技术应用与社会服务基础。至少3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全程参与本项目建设和运行。

4.学校基地建设负责人应具有相关行业企业、科研机构3年以上专业实践或工程(科研)项目实施经验,熟悉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意识和逻辑思维、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学习提高能力较强。

5.能够为中试基地的建设与运行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专用场地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等工作保障条件,能够为基地建设、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6.学校领导班子对基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能够将其与本校的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有效结合,积极承担行业组织相关工作,持续服务装备制造业发展。

7.愿意接受教育中心有关中试基地建设的工作安排与业务指导,努力在基地建设、发展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中试基地共建工作的单位,请填写《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共建单位申请表》(见附件3),于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及后续推进中试基地建设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试基地建设方案、工作设想(无规定格式)和技术能力佐证材料等,放在同一压缩包中,以“单位简称+申报中试基地领域”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估遴选。依照建设目标要求及相关条件,从信息真实性、材料完整性、任务完成可行性等方面,教育中心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遴选、确定首批中试基地共建单位。

(三)洽谈协商。与中试基地共建单位进行商洽,明确共建内容、方式、成果、共享共赢机制及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签订合作协议。

(四)公布立项。由教育中心公布入选首批中试基地共建单位名单,正式启动有关建设工作。

(五)挂牌运营。按照建好一个、挂牌启动一个、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边优化”的原则,持续对建设内容、运营质量和持续机制等各方面进行不断完善、优化,确保此项工作持续发展。

(六)中期检查。由教育中心牵头组织专家,围绕共建协议履行情况、建设方案实施进度、资源投入与使用效益、阶段性成果产出等方面,对已挂牌运营的中试基地进行中期检查,确保中试基地建设方向正确、内容扎实、成效显著。

(七)项目验收与持续优化。由教育中心牵头,针对中试基地建设成效开展验收评价工作,并针对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各中试基地共建单位整改、持续优化,不断打造各具特色的具有引领、示范价值的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

五、其他事项

(一)立项的合作院校,将获得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和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在技术资源、专家指导、项目导入及品牌宣传等方面的重点支持。

(二)欢迎行业有关院校、企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    010-63512022  13371626809(微信同号)

孙丝雨  15245138365(微信同号)

 箱:cjrhzsjd@126.com

 

附件:1.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简介

          2.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项目建设方案(框架版)

          3.机械行业产教融合型中试基地共建单位申请表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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