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741 发布时间:2025-06-04
机职指委〔2025〕1号
有关行业企业、职业院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要求,推动深化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教育支撑服务能力,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在服务强国建设中的作用,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启动实施了“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项目”。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简称:机械行指委)承担了其中装备制造强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CJRH12)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机械行指委经研究,决定征集、遴选并组织实施一批针对性强、专业化高、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强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装备制造强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旨在贯彻“制造强国”战略部署和“工业强基”的发展要求,服务国家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建设,顺应人工智能在装备制造领域创新应用及全流程智能化趋势,聚焦工业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及装备、工业基础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简称“五基”)领域有关加工制造、安装调试、操作运维、集成应用等关键环节为重点,推动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深度合作,校企联合培养“五基”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工匠,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服务力和贡献力。
主要目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与职业院校联合实施100个左右装备制造强基础应用人才培养项目,校企合作开发200个左右生产实践项目,协同实施企业工程实践和技术攻关,用3年时间培养和培训20000名左右“五基”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工匠,服务“五基”领域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实施范围
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地市级范围内的企业和院校,专业领域为装备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
三、建设任务
(一)校企联合实施人才培养
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对接人工智能在装备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和全流程智能化发展需求,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培养紧缺领域高技能人才。
(二)合作开发生产实践项目
精准对接“五基”领域产业需求,以企业真实生产项目为原型,以加工制造、安装调试、操作运维、集成应用等关键环节为重点,深度挖掘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场景,依托高水平专业(群),校企共同开发“五基”领域生产实践项目,探索以企业典型生产实践项目为载体的实践教学新模式。
(三)共建高水平实验实训基地
根据当地产业和企业需求,结合实际,适应加工工艺、加工技术向高效化、精细化升级的趋势,融入“五基”领域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标准,建成一批集实践教学、企业生产、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五基”实验实训基地,确保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锻炼。在企业中设立教师实践工坊、实践基地或学生体验中心,打造具备实践教学、技能培训、创新研发等功能的综合实践平台,组织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培育省级(行业)以上高水平的专业教学团队。探索建设若干基础零部件一致性、安全性、可靠性实验室、工程化应用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等,校企共同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创新应用。
(四)联合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
融入“五基”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服务国产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发符合“智改数转”要求的专业基础课程,推动专业核心课程的数字化升级,提高数字化设计制造、人工智能应用、精密检测、工业软件应用等课程在装备制造大类专业中的比重。校企共同开发岗位培训手册、活页教材、数字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源和培训资源,建设教学资源库。
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合作企业和院校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少于三项任务作为主要建设任务。
四、申报要求
本项目由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申报,鼓励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自主申报。
(一)对申报企业要求
1.企业应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地市级范围内的企业,在“五基”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绩好,社会声誉好。
2.企业能够统筹本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具备协调企业和职业院校的能力,应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3.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认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的理念,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和资源开发,并能配备专门团队或专人,提供产品、技术、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4.企业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具有主动合作的意向, 能提出合作内容和方式,具有可持续投入条件。
5.近三年无违规或不良记录等情况。
(二)对申报职业院校要求
1.院校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双高”学校、示范学校、优质学校或特色学校,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合作专业(群)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群)。
2.具有参与本项目的强烈意愿,在政策层面能够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支持。
3.院校能够提供数量充足、知识过硬、技术基础良好、素质优秀的专业教师和实训教师,项目配备专职教师不少于5名。
4.合作专业有稳定的学生来源,确保本项目不会因生源问题而中断,每年招生数量不少于30人。
5.合作院校具备建设本项目所需的投入,包括教学场所、实训场地、设备与配套环境、专项资金等。
(三)对其他参与单位要求
1.具备相应的建设基础、校企资源、建设团队等。
2.有明确的国际发展规划且与本项目内涵、建设内容契合度较高。
3.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一定的人员、经费、技术、资源等条件保障或支持。
五、项目实施
(一)项目征集。有意申报的单位须填写《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项目装备制造强基础——装备制造强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将盖章扫描件于2025年6月20日前上传到机械工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平台(www.jxcjrc.com)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项目评审。机械行指委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和专家评审,提出项目建设立项意见。
(三)项目发布。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对机械行指委上报的项目建设立项意见进行审核,通过后发布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四)项目实施。机械行指委在项目实施中发挥研究、指导、咨询、服务作用,建立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机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监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五)中期检查和验收。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联合机械行指委在2026 年8月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2028年8月组织开展终期验收。终期验收合格后,由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颁发“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行业项目”结项证书。
六、其他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合作企业的具体需求,自主拟定项目名称。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地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系统设计本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资金支持,积极筹措动员社会资金,统筹使用职教相关项目经费。
(三)项目情况可详见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启动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项目的通知》(教职中心[2025]23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晓玫、范闯、黄小东
2.联系电话:15201125035(李)、13811170176(范)、
13488653257(黄)
3.联系邮箱:jixiechanjiao@126.com
附件: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项目装备制造强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5年5月28日
《关于启动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项目的通知》(教职中心〔2025〕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