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供稿部门:综合处 点击次数:3165 发布时间:2024-05-15
机教中函〔2024〕18号
各有关院校:
为了更好地推动机械行业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院校实习就业和企业用人信息精准匹配与合作,以及校企科研服务对接和成果转化应用,将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优势转化为服务行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巨大动能,助力行业企业和院校双向高质量发展,发挥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下称教育中心)汇聚产教资源的枢纽作用,经教育中心研究,决定筹建“机械行业职业院校实习就业和科研服务合作联盟”(下称合作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拟由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发起组建,是为行业院校和产业园区、企业搭建的围绕技术技能人才实习就业、科研服务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供需匹配、对接与合作的属于非法人、非盈利性工作平台。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机械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实习就业、科研服务和技术转化等政策机制研究,组织制订相关行业性工作和评价规范、标准等。
(二)搭建机械行业院校、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共享性信息服务平台,联合开展实习就业、科研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发布、交流对接活动等。
(三)开展机械行业重点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岗位需求信息监测与分析,编制重点领域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匹配分析报告,组织人才就业质量跟踪与评价等。
(四)有组织汇聚各院校优质科研资源,建立中小企业技术攻关跨区域共享性基地,实现科研开发、技术创新需求本地化采集、全行业匹配、跨区域服务,促进机械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五)组织开发机械行业实习就业指导课程、教材等,围绕实习就业开展岗位认知、岗位规划、工匠精神等培训活动。
(六)围绕就业服务能力、科研服务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等,组织系列的交流、研修和培训等活动。
(七)共同运行维护“机械行业技能人才评测与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八)其他相关工作。
二、合作联盟基本工作体系
(一)施行轮值理事长制,拟设轮值理事长单位1个,常务副理事长单位1个(设在教育中心),副理事长单位30个左右,理事单位若干。设秘书处在教育中心。
(二)理事单位主要面向设有制造大类相关专业的应用型本科、职教本科、中高职院校和技工类院校,以及机械行业各类企业;各理事单位需推荐从事就业工作、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各1人参与共同工作。意向成为副理事长单位的,需推荐分管就业或科研工作的领导同志参与工作。
(三)将按照国家行政区域设立区域性服务中心、省级服务基地,分别各自负责所在区域、省的理事单位的协调管理,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
(四)按照各职责任务,划分重点领域工作组(优先考虑机械行业重点领域的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一般由副理事长单位兼任,负责研究推动各具体领域的工作。
(五)合作联盟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共管、共赢”的原则,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建立起具有自我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三、成员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备办学许可或经营许可的法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在社会上拥有良好的声誉和评价。
2.在机械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供需方面,具有较强供需意愿,且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成长成才方面能给予积极支撑,愿意为合作联盟的发展贡献力量。
3.应具备在人才培养、实习就业和科研服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优质的资源和先进经验,有利于开展资源共享、共赢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服务质量。
4.自愿遵守合作联盟规则,履行合作联盟职责义务,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自觉维护合作联盟社会声誉。
(二)其他条件要求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成为副理事长单位(区域性服务中心、工作组牵头单位)、省级服务基地的单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院校成员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和“双高”建设单位。企业和社会其他组织,应成立10年以上,为规模以上企业,或者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年营业收入每年增长,社会信誉良好。
2.在各区域和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实习就业、科研服务等方面具有先进经验,具有相对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机制和保障措施,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较好。
3.对于院校,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质的“软”“硬”件资源,人才培养质量较高,企业认可度高。对于企业,用人需求明确、岗位成长通道畅通、薪酬激励措施科学,科研合作体系完善,在实习就业和科研合作方面成效显著。
4.具有一定的实习就业、科研服务的合作企业、院校资源,可提供20家以上优质资源。
5.其他一些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引领价值的各自特色条件。
四、筹建程序
(一)发布筹建通知,征集首批意向参与单位
此通知发布后,面向广大院校、企业,征集参与意向,登录“机械工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jxcjrc.com),填写《机械行业职业院校实习就业和科研服务合作联盟(筹)申请表》(样式见附件),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二)组织相关意向单位召开筹备工作会
在征集意向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院校、企业组织召开筹备工作会,研讨章程、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
(三)组织召开合作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
在前期筹备基础上,组织召开合作联盟成立大会,确定合作联盟章程、组织机构、工作计划,明确相关工作的分工和进度安排等;适时开展人才供需、科研服务供需对接与交流活动。
五、其他
(一)成为区域性服务中心、重点领域工作组牵头单位、省级服务基地的单位,将作为国资委信息类基建项目“机械行业技能人才评测与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共同建设单位;此外的理事单位,将作为共同参与单位,由教育中心提供相应证明。
(二)首批成员征集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如有疑问请与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嘉雯 15911171982
万宝倩 13581644932
王志强 13552969054
附件:机械行业职业院校实习就业和科研服务合作联盟(筹)申请表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4日